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发展改革、科技、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厅(局、委),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科技、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和草原局(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开展了第四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以下简称“先行区”)申报评审工作。经市县申请、省级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同意将北京市怀柔区等80个申报单位列入第四批先行区创建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科技、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草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先行区创建。一要强化责任落实。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强化力量协同,逐项推进落实。承担先行区创建任务的地区要主动担起责任,把各项任务落细落小,务实高效推进。二要聚焦重点推进。对标农业绿色发展目标要求,统筹推进农业资源保护、产地环境治理、农业生态建设、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探索不同区域、生态类型和主导产业的农业绿色发展模式。水资源超载地区要强化农业节水,实现采补平衡。三要聚集资源要素。创新方式,优化环境,促进发展,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要素向先行区汇聚,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要注重宣传引导。总结先行区创建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介一批可看可学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引领带动同类地区农业绿色发展。
请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先行区创建单位,对照评审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创建方案,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农业农村部备案,作为评估认定的重要依据。
附件:第四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名单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
第四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名单
1.北京市怀柔区
2.天津市静海区
3.河北省定兴县
4.河北省魏县
5.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
6.河北省乐亭县
7.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区
8.山西省稷山县
9.山西省临猗县
10.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
11.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
1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
13.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
14.辽宁省康平县
15.辽宁省新民市
16.辽宁省彰武县
17.吉林省公主岭市
18.吉林省辉南县
19.吉林省永吉县
20.黑龙江省桦川县
21.黑龙江省通河县
22.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
23.黑龙江省宝清县
24.上海市金山区
25.江苏省盐城市
26.江苏省丹阳市
27.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28.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
29.安徽省南陵县
30.安徽省太湖县
31.安徽省金寨县
32.安徽省砀山县
33.福建省尤溪县
34.福建省福清市
35.福建省安溪县
36.江西省庐山市
37.江西省资溪县
38.山东省新泰市
39.山东省无棣县
40.山东省平阴县
41.山东省青州市
42.河南省信阳市
43.河南省原阳县
44.河南省临颍县
45.河南省南乐县
46.湖北省京山市
47.湖北省石首市
48.湖北省团风县
49.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
50.湖南省桃江县
51.湖南省韶山市
52.广东省高州市
53.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
5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
55.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
56.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
57.四川省蒲江县
58.四川省威远县
59.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
60.四川省洪雅县
61.四川省开江县
62.重庆市奉节县
63.重庆市巫山县
64.重庆市涪陵区
65.贵州省榕江县
66.贵州省织金县
67.云南省洱源县
68.云南省禄丰市
69.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
70.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
71.陕西省眉县
72.陕西省彬州市
73.陕西省留坝县
74.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
75.甘肃省庆阳市
76.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
77.青海省贵德县
7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
7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
8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