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用省级及以下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日前,河北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使用衔接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聚焦加快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优化衔接资金使用方向,构建粮经饲、农林牧渔、产加销、农文旅结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把农业建成大产业,不断增强脱贫地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在保持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和产业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基础上,坚持脱贫县投入力度不减、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不降。”省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推动衔接资金由重点支持到村到户到项目向更加注重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转变,由重点支持脱贫村脱贫户发展向更加注重支持集中连片主导产业发展转变,由重点支持传统种养环节向更加注重支持全产业链关键环节转变。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省力争62个脱贫县每县培育形成2至3个特色鲜明、要素聚集、产业融合、竞争力强的农业主导产业,培育形成1至2个品种品质优良、规模体量较大、融合程度较深的区域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培育打造2至3个市级及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衔接资金聚焦全省农业产业发展方向、县域特色主导产业,以县域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实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推进农文旅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乡土特色品牌。”省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衔接资金重点支持5方面内容,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组织实施项目,带动区域发展,促进群众增收,不断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指导意见提出,我省将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打造产业振兴富民增收平台。支持必要的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电路信、品牌培育、仓储物流、数字农业等公用设施水平,扶持种子种苗繁育、种植养殖设施、加工车间生产线、科研产品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联农带农增收等关键环节,以点带面推动脱贫地区产业振兴和富民增收。
在提高现代种养业发展能力,助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我省将支持种业基地建设、基础设施改扩建,配备种子加工设备设施、仪器设备、物联网系统等。支持植物工厂、家禽叠层高效笼养、鱼菜共生立体工厂化养殖等集约化种养。支持推进施肥播种、育苗移栽、精量播种、机械修剪、畜禽粪污、精准投喂等环节机械化和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推动种养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不断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壮大农产品加工业,补齐农业产业化发展短板也是其中一项支持内容。”省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支持建设初加工集聚区,积极发展农产品保鲜、贮藏、分级、包装等产地初加工。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农产品加工基地和标准化、清洁化、智能化加工厂,提升产品附加值。支持“中央主食厨房”新业态加快发展,培育洁净蔬菜、预制菜肴、套餐成品、工业化主食等新兴产业,推进加工产能集聚发展,引导加工产能重心下沉,向重点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集聚。
如何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提升农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此,我省将支持建设田头市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加快完善冷链物流节点设施网络。支持提升粮食烘干设施水平,加快建成粮食产后减损绿色烘干体系。支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综合利用线上线下渠道促进农产品销售。支持农产品产销对接,以京津等一线城市为重点,开展农商、农批、农网精准对接,鼓励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支持农业品牌发展,培育一批“大而优”“小而美”、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
此外,我省将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订单农业、务工就业、入股分红等方式,加大联农带农力度,引导农业企业与脱贫户、监测对象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让农民分享更多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推广“龙头企业 合作社 基地 农户”经营模式。支持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
指导意见提出,我省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方式,进一步优化衔接资金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