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是刑事检察的首要任务。
2月15日,最高检召开“做优新时代刑事检察”新闻发布会。2018年至2022年底,共追诉刑事犯罪583万余件,比前五年上升9.5%。其中依法追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1400余件,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3.5万余件(不包括危险驾驶罪),严重暴力犯罪23万余件,其他刑事犯罪515.8万余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表示,过去十年,特别是近五年来,检察机关发挥刑事检察作用,为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和社会秩序,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平正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追诉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方面,孙谦介绍,对渗透、颠覆、分裂国家等犯罪严厉惩治,注重提升发现和预防此类犯罪的能力;对暴力恐怖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过去五年,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人数始终处于低位运行,仅占犯罪总数的0.03%。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也整体下降,占犯罪总数的6.3%。
在追诉黑恶犯罪方面,孙谦表示,检察机关严格依法、认真履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先后依法起诉了“云南孙小果涉黑案”“湖南杜少平等人操场埋尸案”“海南黄鸿发涉黑案”等一批危害后果十分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的案件。五年来共起诉黑恶犯罪4.2万余件,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3600余人。
在惩治腐败犯罪方面,孙谦提到,最高检与国家监委配合,建立监检衔接机制,实现了有效的配合和制约。五年来,共起诉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7.8万余人,其中对孙政才、赵正永、孙力军、傅政华等100余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对50余件贪污贿赂案件(犯罪人逃匿、死亡的)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首次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对外逃贪污犯罪嫌疑人程三昌提起公诉。落实党中央“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部署,依法惩治行贿犯罪,把“围猎”国家工作人员、通过行贿牟取非法利益、向多人行贿或多次行贿、行贿数额巨大作为惩治的重点,五年来共起诉行贿犯罪1.1万余人。
在追诉普通刑事犯罪方面,孙谦介绍,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该逮捕的一定要逮捕,该起诉的一定要起诉。对于虽然构成犯罪,但罪行较轻,没有逃跑、自杀、毁灭证据等妨害追诉活动和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采取逮捕措施。刑事司法要努力做到既无不及、又无过度。五年来,诉前羁押率逐年下降,2018年提起公诉前被羁押人数占起诉人数的54.9%,2020年占42.2%,2022年占26.7%。